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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万受贿大案, 昆药/华润医药/国药控股/人福等多家药企卷入
发布日期:2025-12-15 10:43    点击次数:158
 

药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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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鞍山市双山医院药剂科主任刘某红受贿案摘要。医药黑幕,又曝光了1400万回扣,医保局公开医院受贿大案

这件事,是这样的

这起案件的判决于2024年12月12日作出,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5年1月9日发布判决书,国家医保局则于11月28日公布了案件摘要。案件时间跨度长达6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红利用担任鞍山市双山医院及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药剂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采购药品、增加采购业务量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其受贿行为集中在医院门诊楼药剂科的办公室内完成。

2013年1月至2019年5月,刘某红在釆购药品、增加釆购业务量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在其门诊楼药剂科的办公室内,多次收受医药公司代理商陆某、业务员张某等15人所送共计116.24万元。

在15起受贿事实中,单笔金额从0.6万元到51.6万元不等。

这种细水长流的受贿模式,反映出医药行业回扣行为的常态化和机制化。

哪些药企被卷入

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刘某红收受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旗下公司,主营中药配方颗粒业务)陆某的药品回扣51.6万元。

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刘某红收受医药代表李某20万元。李某代理了昆药集团血塞通(冻干)、武汉人福药业有限公司(人福医药子公司)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和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刘某红收受沈阳医药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旗下公司)配送员薛某4.9万元。

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刘某红收受千红制药业务员武某4.1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刘某红收受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旗下公司)业务经理于某2万元。

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刘某红收受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京新药业子公司)业务员王仁德2万元。

2013年5月至2018年2月,收受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健康子公司)业务员张某0.6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红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腐败模式

从判决书披露的细节看,其腐败行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药品准入环节,刘某红利用职权为特定企业产品进入医院销售提供帮助,如通过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在药品采购系统中提起三级审批等方式,决定哪些药品可以进入医院销售。

采购量分配环节,他为已进入医院的药品增加采购业务量,如何帮助陆某代理的中药颗粒提高采购价格和业务量。

供应链维护环节,刘某红在药品入库验收、调换药品、延续销售等方面为医药代表提供便利,如帮助于某销售的10%葡萄糖注射液在双山医院延续销售。

这种 “定制式”招投标和“规避式”委托采购正是医疗领域风腐问题隐形变异的典型表现。